方舟足球网

 找回密码
 加入我们
搜索
查看: 1937|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两会解读:物权法草案明确车库车位等问题 [复制链接]

Rank: 2

阅读权限
10
在线时间
605 小时
积分
426
精华
0
帖子
477
UID
239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7-3-9 15:18:4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随着住房制度改革和高层建筑物的大量出现,住宅小区越来越多,车库、车位归谁所有的问题逐渐成为老百姓关注的焦点。


在8日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物权法草案提出,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出租或者附赠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2005年6月,宁波市北仑区一住宅小区的19名业主状告房产商,称房产公司销售房子时,在宣传资料中明确表示小区内有公共停车位和公共用地。但在房屋交付后,房产公司却把楼前约2000平方米的公共用地“挪用”为旁边一家菜场的停车场,造成业主们的车无处停放。


后经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好吗眼膜去皱效果好的眼霜最好的去眼袋眼霜哪种好不错面膜哪种好睫毛膏面膜纸什么牌子的好终审判决,被“挪用”的公共车位和公共用地归小区业主共有。这一判决的法理居然与物权法草案中的规定精神不谋而合。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胜明说,现实生活中有的开发商将车位、车库高价出售给小区外的人停放;不少小区没有车位、车库或者车位、车库严重不足,占用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作为车位,因此草案有针对性地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车库、车位不像电梯、楼梯、绿地那样可以共有公用,它一般都是由业主专有和专用的;而且在买房过程中,通常都是和开发商约定,这些约定可能是出售、出租或者附赠。目前草案对车库问题的规定是由当事人约定;对于占用公用道路和其他公共场地的车位,草案则规定为共有。

组委会成员

百炼成钢

Rank: 7Rank: 7Rank: 7

阅读权限
60
在线时间
6995 小时
积分
7603
精华
58
帖子
12547
UID
3
2
发表于 2007-3-9 16:05:20 |只看该作者
物权法——这是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
吃亏是福,人生舍得。小胜凭智,大胜靠德。

即使命运从不发芽,我不惋惜千百次播种;即使花朵结不成果实,我不遗憾千百次凋零。信念告诉我的人生:没有比脚更长的道路,没有比人更高的山峰。
即使永远找不到大海,我不停息寻觅的歌声;即使脚印被风雪掩埋,我也珍爱走过的路程。无怨无悔才是人生:朝着地平线匆匆走去,让世界评说我的背影。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我们

京ICP备09022219号-1

GMT+8, 2025-6-24 05:33 , Processed in 0.009784 second(s), 7 queries ,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2

© 2001-2011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