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战神.丘 于 2015-12-24 07:59 编辑
成都诺亚方舟足球队章程
一:总则 1.球队性质:纯民间、纯业余足球爱好者组织。 2.球队组织建设理念:以人为本,娱乐为主,厚德载物,广交朋友。 3.球队宗旨:娱乐,健身,交友。 4.本章程为球队之基础性及纲领性文件。全体队员应自觉遵守和维护,不得违背。 5.球队通过定期组织训练、比赛等活动,激发队员参与热情,增强队员身体素质,加深队员之间的了解与友谊,不断提高球队的技战术水平,实现俱乐部快乐足球、快乐生活的建队目标。
二:球队组成 球队由队委会成员、正式队员、球友队员、荣誉队员组成。
三:队委会的职责与权力 队委会的工作原则是在分工基础上的通力合作,由队长牵头,群策群力,共同领导。队委会成员本着自愿的原则义务为球队和队员服务,队委会成员如因故不能继续履行队委职责,可以提出辞职,所空出的位置由队委会征求队员意见后商议、指定。 队委会设队长、副队长、技战术指导官、财务官、考勤官。(各1名、可兼任) 职责: 1、队长:负责球队的全面组织建设工作,管理队内一切事务,协调和组织队委会工作。 2、副队长:辅助队长工作,做好其他队委会成员的补位工作。 3、技战术指导官:负责技术训练、指导及比赛场上的技战术安排及试训队员的场上考察工作,以及安排赛前热身及赛后总结工作。 4、财务官:负责球队涉及财务方面的一切事务及与球队活动相关的后勤保障工作。 5、考勤官:负责队内的活动通知工作,负责记录队内每次活动的考勤情况,监督球队纪律方面的相关奖励、处罚的执行,协助队长做好上场人员安排工作。 队委会成员因故不能参加活动时,经协商后,其他队委可代为行使其职责。 权力 1、队委会成员按照球队规定,根据球队工作需要及自身职责做出的决定,球队成员(包括队委会成员)必须无条件服从。 2、队委会按照球队的相关规定,有权对球队成员进行表彰、奖励、批评、处罚。 3、队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在不违背球队相关制度的前提下,有权对本章程进行修改。
四:正式队员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按照球队规定参加比赛活动的权利。 2、选举队委及被选举进入队委会工作的权利。 3、参与球队的管理,对重大决策表决的权利。 4、监督队委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申诉的权利。 5、推荐新队员入队试训的权利。 6、自由选择球队,随时退出球队的权利。 球友队员除(1)以外,经转正后方可行使其他权利。 义务: 1、树立球队的良好队风,尊重对手,团结队友,遵守社会公德和体育道德。 2、遵守球队章程,服从球队的领导,维护球队荣誉。 3、主动交纳相关费用,积极参加球队活动,认真对待比赛,努力提高技术水平。 4、积极参加球队论坛、微信群讨论。 球友队员亦需履行上述义务。
五:球友队员转正条件 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及协作互助的团队精神。 2、自觉遵守球队的章程,听从领导,服从安排。 3、身体健康,能够积极参加俱乐部组织的活动。 球友队员在考察期内原则上只安排半场比赛,队委可视具体情况适当安排。经过试训且符合上述条件的队员,经队委会商议批准后方可转为正式队员,享受正式队员待遇。试训程序参照球队《关于新球友来球队试训的规定》。
六:球队纪律 1、球队所有在编队员(包括球友队员)应积极参加球队活动,在微信群活动通知发出后,积极报名或请假,或给队委致电、短信报名或请假,活动当天请假无效。相关考勤制度参照球队《成都诺亚方舟足球队考勤制度》。 2、不得无故拖欠应缴纳的任何费用。 3、比赛、训练准时到场,训练及比赛必须服从队委的领导和安排。 4、发扬良好的赛场作风,服从裁判,尊重对手,严于律己,团结协作,宽以待人,保持高昂的斗志。
七:违纪处理 1、对在一次活动中,活动通知未回复或电话、信息未报名未请假者,队委会将对该人进行提示一次,考勤官纪录在案,按考勤规定处理,提示达到三次者,队委会将对其进行点名批评,队委会将根据具体情节申请将该人劝退。 2、活动当天请假及报名后未到场者,按缺勤处理,罚款40元,由财务官缴,考勤官记录在案,一年累计受到本处罚达到三次者,队委会将根据具体情对该队员进行劝退。活动报名截止后报名者,队委有权决定不安排该人上场。 3、对晚于活动公布活动时间15分钟以内到达现场的,按迟到处理,罚款20元,由财务官收缴,考勤官纪录在案,一年累计受到本处罚达到三次者,组委会将对该人进行点名批评。迟到时间达40分钟以上的,按缺勤处理,队委有权决定不安排该人上场。提前1天请假,并在请假时间内到达现场的,不处罚。 4、对在活动尚未结束而要离开球场者,需向队委或在场队友说明情况,并缴清相关费用后,方可离场。 5、球队在编队员每月至少参加一次俱乐部活动,对连续请假超过一个月者,队委会有权决定将该正式队员申请转为球友队员,试训队员予以劝退,球友队员超过三个月不能参加活动的,队委会可根据情况不再保留其球队队员身份。请长假者(一个月以上),本人必须在论坛上发帖、球队微信群发信息或告知队长,并说明请假时长、理由,经队委会批准后,方可请假,不处罚。 6、对于拖欠球队相关费用者,队委会有权进行追缴,且不安排欠费队员上场直至该人缴清全部费用,无故拖欠费用达一个月以上者,队委会有权申请将该人劝退。 7、对不认真履行队员义务,不服从领导和安排,不尊重裁判、对手、队友,擅自行动,不能团结协作者,情节轻微的,队委会有权终止该人该场次的比赛,进行点名批评,并责令写出检讨书。对于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或一年内受到本处罚三次者,队委会有权申请将该人劝退。 处罚决定应当在论坛上公布,罚款入队费,并详细记录。
八:表彰和奖励 1、对队伍中出现的舍己为人、大公无私、助人为乐、刻苦努力、顽强拼搏等好人好事。 2、对队员积极为球队及俱乐部献言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得到采纳的队员,队委会予以公开点名表彰。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并将在今后不断的实践当中逐步完善,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球队的相关规章制度。 成都诺亚方舟足球队 201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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