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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谈《孙子兵法》——我们的用兵之道 [复制链接]

荣誉队员

以前是个朋克,将来还是个朋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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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6 17:53:5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孙子曰:“用兵之法,高陵勿向,背丘勿逆,佯北勿从,锐卒勿攻,饵兵勿食,归师勿遏,围师遗阙,穷寇勿迫,此用兵之法也。”
  不过诸如“欲擒故纵”“围三阙一”之类的东西并非一成不变。正可谓是“兵无常势水无常形”。在生活中亦应如此,具备了超强的观察和分析能力,并且做到临机不乱,谋而立断。这样可以使你自身立于不败之地。
  
孙子曰:“夫兵形象水,水之行避高而趋下,兵之形避实而击虚;水因地而制流,兵因敌而制胜。故兵无常势,水无常形。能因敌变化而取胜者,谓之神。故五行无常胜,四时无常位,日有短长,月有死生。”
  我们的对手有的实力很强大,强大到你不敢面对他——这就是所谓的兵形。而我们就应该避实击虚,示敌以短、示敌以弱来迷惑敌人。如果对手强大,你却偏要与其正面相争,那么你必然面临死路一条。

  知胜有五:知可以战与不可以战者胜,识众寡之用者胜,上下同欲者胜,以虞待不虞者胜,将能而君不御者胜。此五者,知胜之道也。故曰:知己知彼,百战不贻;不知彼而知己,一胜一负;不知彼不知己,每战必败。
不管是踢球还是生活和工作,我们必须知道什么才是取胜之道。尤其是对一个公司,一支足球队来说,我们更应该明晓:在现实条件下,我们是否可能战胜自己的对手?什么是战胜对手的最佳方式和手段;我们与自己的对手的实力差距是多少;我们自己应该团结,有着同样的目标;我们应该把自己的风格表现出来,而不能因为某些原因而焦躁或者轻狂;而我们即要有集体荣誉感,又应该不泯灭自身个性。

  凡战者,以正合,以奇胜。故善出奇者,无穷如天地,不竭如江海。终而复始,日月是也。死而更生,四时是也。声不过五,五声之变,不可胜听也;色不过五,五色之变,不可胜观也;味不过五,五味之变,不可胜尝也;战势不过奇正,奇正之变,不可胜穷也。奇正相生,如循环之无端,孰能穷之哉!
“奇”和“正”这两个东西是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用正者,即如阵地战、正常形式下的谈判、正常状态下的人际交往等等。而用奇者,即不按常理出牌:“出其不易、攻其不备。”
天下不可能有人单凭奇招取胜,亦不可能不出奇而百战百胜。奇招孕于正式,正式衍生奇招。只有丰富自身知识,增强自身修养才可懂得“奇”、“正”相生相克之理。一旦运用自如,那么就没人能把你的脉搏摸透了。

  故善动敌者,形之,敌必从之;予之,敌必取之。以利动之,以卒待之。故善战者,求之于势,不责于人故能择人而任势。任势者,其战人也,如转木石。木石之性,安则静,危则动,方则止,圆则行。
  所以说我们不论是做事还是踢球,都应该善于调动对手。明白许敌以利,敌必取之的道理。在与对手照面的时候,善于审时度势,因人而善用。若不动,则如松柏;若动,则如雄鹰展翅九霄。兵事与商战以及足球都遵循这同一个规律——动中求胜!因此以不变应万变就不太站得住脚了。

  最后奉上几千年前孙子留下的领导艺术准则:“兵非贵益多也,惟无武进,足以并力料敌取人而已。夫惟无虑而易敌者,必擒于人。卒未亲而罚之,则不服,不服则难用。卒已亲附而罚不行,则不可用。故合之以文,齐之以武,是谓必取。令素行以教其民,则民服;令素不行以教其民,则民不服。令素行者,与众相得也。 ”
  翻译为现代汉语,大意是:“用兵不在于人数多少,只要属下有着扎实的本领,能够团结一致于敌人战斗就够了。那些漠视兵事凶险而轻易开启战端的人,必然被对手所擒获。属下对你并不亲密,这个时候惩罚他们,他们是不会服你的,属下不服你就很难让他们为你办事。但是因为属下与你关系非常勤亲密而疏于正确的赏、罚之道,那么属下也是没办法管理和使用的。所以用自身的亲和力等手段来聚拢人心,再建立鲜明公正的奖惩制度,那么属下必然为你效死力。制定制度后自己以身作则,清正廉明,那么属下和其他人都会佩服你,尊敬你;制定了制度而自己不以身作则,那么就不会有任何人把你放在眼里。总是清正廉明、处处以身作则的人,一定会受到大家的爱戴。
一个媳妇,两个前妻,为三种感情而四方奔走,差点被五马分尸. 六个情人,七个炮友,犯八种罪孽又九死一生,每天都十分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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