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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业余足球联盟赛竞赛规程 [复制链接]

组委会成员

百炼成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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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0 18:23:0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长春市足协主办

长春烈焰足球网承办


一、时间:2008年9月——11月

二、地点:长春大学体育场、长春吉林大学工大校区体育场

三、赛事口号:自娱、自乐、自发、自理、自律

四、参赛办法和资格

1、参赛队自愿报名,每队可报领队1名,副领队1名,教练1名,新闻官2名,运动员报名上最少报15名,最多不得超过25名。队员要求已满16周岁,身体健康,由各队实际控制。组队形式不限,但一人不能同时代表两队参加比赛。报名运动员的球衣号码在本赛季过程中不得更改,号码范围1—99号。

2、每赛季报名时必须填写《长春业余足球赛报名表》,同时附上报名队员电子照片(用于制作参赛证),以备核实参赛资格,缺一不予办理报名手续。保险所需另行通知。
3、比赛采用小组双循环淘汰制,将进行111场比赛,每队至少保证6场小组赛。各队参赛费用自理,其中报名费1200元。用于场地、裁判、比赛现场管理、奖杯等相关用途;纪律保证金每队300元(违纪要扣、其余的赛季后退还)。
4、每队的队名、队徽单赛季不得更改,队名字数不得超过20个字节。每队自行设计队徽(宣传用)。每队必须准备深、浅两套队服(赛前双方负责人自行协商着装)。球衣必须佩带联赛指定标志,标志由联赛统一提供。

5、为了使比赛有一个良好的赛风、赛纪,保证赛事顺利的进行,参赛各队负责人必须管理好本队纪律,尊重裁判、尊重对手、尊重赛事组织人员、尊重观众,遵守比赛规定和赛场纪律;承诺在任何情况下都反对使用任何形式暴力行为的原则;恪守体育道德,杜绝一切不文明的言谈举止,遵纪守法,决不参与打骂斗殴、滋衅闹事等不正当活动。

五、竞赛办法:
1、 比赛用球:5号足球。
2、 裁判,要求是足球相关专业人员。
3、 上场队员为11人,替补名单人员不限,单场换人名额为6人,换下场的队员不可再次上场。
4、 比赛时间全场为90分钟,上下半场为45分钟,中场休息时间为10—15分钟。

5、比赛日全部定为周6、周日。如有特殊情况需更改比赛时间,须提前2天向联赛组委会提出申请,否则不予更改。因遇不可抗力,比如天气原因、场地原因等,影响整轮比赛的,联赛统一向后推。
6、 比赛一律禁止钢钉鞋,禁止光脚、戴眼镜、戴可能发生危险的饰品上场;上场必须戴护腿板;严禁使用钢质护腿板。
7、 参赛队必须服装统一,每位队员号码与参赛证相符。上场服球衫、短裤、长裤,球袜,颜色、样式必须统一,否则不予上场参赛。队长必须佩带队长袖标。
8、 本次比赛采用世界杯赛制,每四只队一个小组,小组双循环积分制,按积分高低排列名次。每场比赛胜队得3分,负队得0分;如90分钟内为平局,双方各得1分。小组赛结束将采用淘汰赛制,每场比赛胜队进入下一轮,负队被淘汰,出现平局直接进入点球决胜!
9、设立文明竞赛积分点数,起始值为100点,一张黄牌扣2点,一张红牌扣5点,其他违纪违规行为酌情扣去文明竞赛积分点数。
9.1 赛季结束后,文明竞赛积分名列前茅的球队将优先获得下一赛季的参赛资格。
9.2 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按以下顺序排列名次:
9.2.1 文明竞赛积分点数多者名次列前;

9.2.2 两队比胜负关系占优者列前;

9.2.3 失球总和少者名次列前;
9.2.4 净胜球总和多者名次列前;
9.2.5 抽签优胜者,名次列前,并列名次视情况决定是否抽签!
10、为配合宣传,建议各队新闻官在赛后一天内提交一份“当轮比赛日记”,发布到赛事官方网站。
六、联赛经营、管理制度:
1、经营:为了保证联赛的公益性质,消除政治和商业色彩。保证联赛的公平、公正,足协委托代长春烈焰足球网承办此项赛事,由全体联赛成员进行监督。

2.举报、投诉、质疑权:任何人均可对联赛方方面面进行举报、投诉、质疑。但仅限于正规渠道。严禁极端方式发泄不满。

七、比赛监督制度:
各场比赛监督组成员由比赛双方领队、副领队、新闻官(其中一人担任)及联赛组委会人员担任。比赛监督组职责如下:
1、比赛双方领队、副领队、新闻官必须有一人到场。
2、督促比赛双方在比赛前15分钟提交参赛名单。
3、赛前根据参赛证检查双方上场人员的参赛资格。
4、赛前协助裁判检查双方参赛人员的着装和装备,必须戴护腿板,严禁使用钢质护腿板;凡是金属鞋不得上场,禁止光脚、戴眼镜、戴可能发生危险的饰品上场。
5、对比赛进程进行如实、认真、细致地记录,主要内容包括进球、助攻、换人、红黄牌,特别是比赛过程出现的严重犯规行为、危险动作、不文明行为和不服从裁判(包括不服从比赛监督和赛事其他工作人员)的言行应重点记录。
6、对于比赛进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比赛监督都应积极主动与裁判组、双方领队、场上队长协商解决,控制赛场气氛,保证比赛顺利进行。协助比赛双方处理比赛过程中出现的伤病情况。
7、每场赛后协助评出本场最佳,若分出胜负则由胜队推荐一名本场最佳,若平局则由比赛监督组三方通过协商推荐产生。
8、赛后比赛监督组成员应在比赛监督记录本上签字,同时应督促双方队长对比赛监督所记录的文字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双方队长签字。
9、比赛监督进行对裁判的监督!并在比赛结束后,在比赛监督记录本上记录裁判表现。

10、比赛中对判罚有异议的,领队或队长(不允许其他队员)可用文明的方式向比赛监督投诉,严禁在场边闹事、谩骂或发表不文明以及其他不利比赛的任何言语。
11、经裁判、双方队长、比赛监督确认的当场比赛监督记录在三方签字后即为最终结果,发布后如有异议将不予受理。
12、比赛当日球队或队员如有任何申诉务必当场告知比赛监督与现场管理,赛后网站或者其他方式的申诉将不予受理。
八、赛场纪律细则:
为了使比赛有一个良好的赛风、赛纪,保证赛事顺利的进行,规范比赛规则,严肃比赛纪律,各队在参赛前须交纳1000元纪律保证金,比赛结束后扣除红黄牌罚款,纪律保证金余款将退还各参赛队。另外,为了倡导文明竞赛,设立联赛文明竞赛积分点数,起始值为100点,一张黄牌扣2点,一张红牌扣5点,其他违纪违规行为酌情扣去文明竞赛积分点数。
具体赛场纪律如下:
1、比赛中的红黄牌的罚款金额为:黄牌一张10元,红牌一张20元。同一个队员在比赛中累计两张黄牌,该队员停赛一场,一张红牌停赛一场,黄牌累积红牌不重复扣文明竞赛分和保证金。
2、比赛中球员着装或者装备违反规定的,该参赛人员所在球队将被罚款20元并扣除文明竞赛积分2点;同一支球队再次违反本条规定将被罚款40元并扣除文明竞赛积分2点;以此类推,对情节特别严重者,赛事组委会将保留进一步处罚的权利。
3、比赛中球员如有恶意报复行为的,经比赛监督认定并报赛事组委会核实的或者经举报并得到赛事组委会核实的,该球员将被停赛2场,该球员所在球队将被罚款100元并扣除文明竞赛积分5点。对情节特别严重者,赛事组委会将保留进一步处罚的权利。
4、鉴于本项赛事的强身健体以球会友的目的以及业余足球比赛的性质,提倡文明竞赛,参赛球队在比赛过程中应无条件服从比赛裁判的判罚,如确有疑义可通过队长向比赛裁判和比赛监督用文明的方式反映协商解决。参赛人员若有指责、诋毁、漫骂、吐唾沫、打手势或其他不文明、不道德言论的(包括发表在赛事网站上),经比赛监督认定并报联赛组委会核实的或者经举报并得到联赛组委会核实的,该参赛人员将被停赛2场,该参赛人员所在球队将被罚款100元并扣除文明竞赛积分5点;同一队员在以后比赛中再次违反本条规定将被停赛3场,该参赛人员所在球队将被罚款200元并扣除文明竞赛积分10点;同一队员第三次再犯则取消其本赛季比赛资格,该参赛人员所在球队将被罚款300元并扣除文明竞赛积分15点。对情节特别严重者,赛事组委会将保留进一步处罚的权利以及提交当地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5、若比赛过程中途退出比赛的,经比赛监督认定并报赛事组委会核实的或者经举报并得到赛事组委会核实的,该参赛队将被取消本赛季剩余比赛资格并罚款500元,扣除文明竞赛积分25点,将其剩余比赛判0:3负,该参赛队的场上队员将被禁赛1年。对情节特别严重者,赛事组委会将保留进一步处罚的权利以及提交当地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6、参赛人员(限定一名)如有参与打架行为的(包括打架未遂、激化事态和人身威胁的言行),经比赛监督认定并报赛事组委会核实的或者经举报并得到赛事组委会核实的,该参赛人员将被取消本赛季比赛资格同时禁赛2年,该参赛人员所在球队的领队和队长(包括场上队长)将被禁赛3场,该参赛人员所在球队将被罚款300元,并扣除文明竞赛积分50点。对情节特别严重者,赛事组委会将保留进一步处罚的权利以及提交当地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7、如有两名或两名以上参赛人员参与打架行为的(包括打架未遂、激化事态和人身威胁的言行)属于群殴行为,经比赛监督认定并报赛事组委会核实的或者经举报并得到赛事组委会核实的,该参赛人员将被禁赛3年,该参赛人员所在球队的领队和队长(包括场上队长)将被禁赛1年,该参赛人员所在球队将被取消本赛季剩余比赛资格并罚款1000元,并将其剩余比赛判0:3负,扣除文明竞赛积分100点。对情节特别严重者,赛事组委会将保留进一步处罚的权利以及提交当地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8、禁赛队员或者停赛队员在禁赛或者停赛期间上场比赛的行为,未报名队员进行冒名顶替参赛的行为,经比赛监督认定并报赛事组委会核实的或者经举报并得到赛事组委会核实的,该队员所在球队将被取消该队员上场场次的比赛成绩并罚款200元,扣除文明竞赛积分10点,同时将该场比赛判0:3负(如果比分更大则保持原比分)。对情节特别严重者,赛事组委会将保留进一步处罚的权利,同时对比赛监督人员做出相应处罚。
9、同一个报名队员一个赛季不能同时代表两支或两支以上球队参加比赛。如有违规,经比赛监督认定并报赛事组委会核实的或者经举报并得到赛事组委会核实的,该队员所代表的第二支或第二支以上的球队将被取消该队员上场场次的比赛成绩并罚款200元,扣除文明竞赛积分10点,同时将该场比赛判0:3负(如果比分更大则保持原比分)。对情节特别严重者,赛事组委会将保留进一步处罚的权利。
10、迟到超过15分钟的或参赛人数不足7人的,视为弃权处理,若弃权的球队在开赛前48小时事先声明的,经比赛监督认定并报赛事组委会核实的或者经举报并得到赛事组委会核实的,该球队将被罚款50元并扣除文明竞赛积分5点,同时将该场比赛判0:3负。若没有事先声明而造成比赛对手无球可踢的,该球队将被罚款300元并扣除文明竞赛积分5点,其中200元作为比赛对手的补偿,同时将该场比赛判0:3负。
11、比赛中有消极比赛或者假球等相关行为,经比赛监督认定并报赛事组委会核实的或者经举报并得到赛事组委会核实的,视情节轻重将对有该行为的球队处以通报批评、罚款、扣除文明竞赛积分、扣除比赛积分、取消本赛季比赛资格等处罚。对情节特别严重者,赛事组委会将保留进一步处罚的权利。
12、比赛监督制度是保证联赛顺利进行的必要保障,参赛各队必须认真负责做好监督工作。若担任比赛监督没有到场参与比赛监督工作的,则该队将被罚款100元并扣除文明竞赛积分5点。如比赛监督人员在比赛监督的过程中不够认真应付了事、比赛监督工作记录填写不完整、在比赛监督过程中有违反公正、公平的言行等,组委会将在检查核实或者得到举报并确认举报属实的情况下,视情节轻重将对担任该场比赛监督的球队处以通报批评、罚款、扣除文明竞赛积分、扣除比赛积分、取消该比赛监督所在球队本赛季比赛资格等处罚。对情节特别严重者,赛事组委会将保留进一步处罚的权利。
13、凡是由比赛相关引起的各类违纪违规和不文明的言行,不论何时何地,均视为违反本规程纪律规定,可参照相关细则进行处罚。
14、处罚的机构、决定与执行
14.1 纪律委员会简称纪委会,根据本规程,对比赛中出现的违纪违规现象进行处罚。纪委会成员由各球队负责人组成。
14.2 上述12条违规违纪情况应由比赛监督在事后24小时内,向纪律委员会提供书面报告,另附相关资料,纪律委员会应在96小时内作出决定。如情况复杂,该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情况紧急的,可先作出临时决定,再作出最后决定。在没有书面报告的情况下,纪律委员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决定。
14.3 被处罚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处罚:(1)主动、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未产生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2)其他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从轻处罚情形,由纪律委员会审议认定。
14.4 被处罚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从重处罚:(1)多次违规违纪,不思悔改的;(2)情节恶劣,产生不良影响,造成严重后果的;(3)对投诉人、证人、执罚人员打击报复的;(4)提供虚假情况,阻挠调查,贿赂执罚人员的;(5)被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6)其他应从重处罚的情形。从重处罚情形,由纪律委员会审议认定。
14.5 停赛处罚期超出同一项比赛期限的,可延至下一赛季同一项比赛,直至处罚期限届满。
14.6 纪律委员会的处罚除下列情形外,不得申诉;(1)对延误比赛、弃赛、罢赛、擅自退出比赛作出的处罚;(2)对非正常比赛、赌博、贿赂行为作出的处罚;(3)因观众破坏赛场秩序、发生暴力事件、严重干扰比赛而对球队作出的罚款、取消参赛资格的处罚。(4)认为不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形。
14.7 违规违纪处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14.8 赛事网站联赛的官方网站,是所有的赛事公告、会议通知、处罚决定以及一切赛事相关信息的唯一出口,违规违纪处罚决定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
15、所有罚款自动转为联赛储备金。
16、希望参赛各队领队、教练、队长应在赛前带领队员认真学习体会联赛规则、监督制度和赛场纪律细则,避免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的出现;提倡文明竞赛,力争以积极向上、顽强拼搏的精神,以精湛的球艺、良好的心态,提升比赛价值,为联赛成为文明快乐的足球赛,成为中国足球的一片净土而努力。
九、比赛规则特殊条款:

因为比赛的性质为业余,所以有些规定不能等同于职业规定,为了保护球员,严肃赛场纪律,提倡文明与快乐的足球氛围,制定特别条款,望大家共同遵守,共同维护!
1、鉴于各队守门员普遍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技术,决定加大对守门员的保护力度,范围从球门区扩大到整个禁区。在机会均等的情况下,提倡前锋队员在守门员扑脚下球时主动收脚。如为争球而踢到守门员(即对球不对人),视情节轻重处以黄牌至红牌。若造成守门员受伤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根据情节追加处罚。
2、为球员的身心健康考虑,特别重申的是对侧后方铲球进行严厉的处罚。具体措施是:如果在侧后方铲球,如果只碰到球,没碰到人,处以黄牌警告。如果铲的人仰马翻,则不管碰没碰到球,一律处以红牌,直接罚下场。

3、参赛球员要求必须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如果不参加保险的,那在单场比赛前双方队员(包括替补)在上场前应在《足球比赛承诺书》上签字,如在场上发生意外,自行解决,不追究主办方责任。

十、奖励办法:联赛冠军将获得联赛奖杯,个人奖品为相应奖杯。
十一、其它事宜
1、各参赛队在比赛期间的一切意外伤害(包括往返途中安全责任)自负,并不得追究主办单位的任何责任。
2、赛事组委会将统一为参赛队员办理基本的意外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3、各参赛队须认真阅读本规程,在同意遵守本规程的前提下,参加本次比赛。
十二、本规程未尽事宜由赛事组委会另行补充。
十三、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长春烈焰足球网。

吃亏是福,人生舍得。小胜凭智,大胜靠德。

即使命运从不发芽,我不惋惜千百次播种;即使花朵结不成果实,我不遗憾千百次凋零。信念告诉我的人生:没有比脚更长的道路,没有比人更高的山峰。
即使永远找不到大海,我不停息寻觅的歌声;即使脚印被风雪掩埋,我也珍爱走过的路程。无怨无悔才是人生:朝着地平线匆匆走去,让世界评说我的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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