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战神.丘 于 2015-12-24 08:08 编辑
成都诺亚方舟足球队队员转正及奖励管理办法(试行) 一、 1、为了加强球队的组织建设,更好的为全体队员提供优质服务与管理,推动球队有序发展,根据《成都诺亚方舟足球队章程》,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所称队员,是指参加成都诺亚方舟足球队组织的足球活动的全体正式队员和非正式队员。 3、队员转正应本着球队与队员双方自愿、公开、合规、有序的原则进行。 4、正式队员奖励,队委会须严格按照此办法公开、公正、合规的原则进行。
二、转正 1、首次申请转正的队员,本人应与球队签定“成都诺亚方舟足球队队员转正申请表(协议)”。 2、非首次申请注册的队员本人应主动与俱乐部签定“成都诺亚方舟足球队正式队员审验申请表(协议)”。 3、队员与球队签定上述“申请表(协议)”,协议期限一般应不大于一年。即:批准之日起至所在年份的12月31日止。特殊情况另议。 4、申请转正的队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俱乐部收取复印件存档。 5、非首次申请转正的队员,于每年12月1日起,即可向队委会提交“成都诺亚方舟足球队正式队员审验申请表(协议)”。当然也可依据个人实际情况和意愿,随时提交。 6、队员是否被球队成功批准转正以及具体批准情况以《成都诺亚方舟足球队正式队员名单》中的备案记录为最终标准。 7、队员转正,没有费用。
三、奖励 1、考核范围:成都诺亚方舟足球队正式队员名单中的队员。 2、奖励方案:每季度球队周末大场活动出勤率达到60%的正式队员,在下一季度中,活动费用减半。(四个季度:1-3月、4-6月、7-9月、10-12月) 3、考核实施:该项工作由考勤官负责。每季度最后一场大场活动后,考勤官统计该季度球队正式队员出勤率,整理出奖励名单,提交队委会审核,公布到论坛及微信群。 4、接受监督:正式队员季度出勤率、下季度奖励队员名单公布到论坛及微信群,接受队员监督。
四、 1、本办法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成都诺亚方舟足球队。 2、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凡原球队的相关文件与本办法不符的,按本办法执行。
成都诺亚方舟足球队 201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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