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1楼老船长于2008-05-28 12:05发表的 :
“不敢批判”?..........挖苦更损哪!
开博嘛,那是相当的欢迎!我和网管研究一下“空间占用”的问题。“刨坑占块地”?——是不是跟我兄弟单位的两位小朋友(二子、三儿)学的。这样不好,显得太霸道! [s:233]
引用第6楼华宇于2008-05-28 21:13发表的 :
[s:236] 我觉得不如把自己的空间加到签名上
引用第5楼老船长于2008-05-28 17:49发表的 :
要增加到多大的空间呢?大概需要多少费用呢?
引用第9楼老船长于2008-05-30 10:44发表的 :
那请网管考量一下,能否先发三个博客“牌照”,做试点。第一个就发给妮妮小朋友吧。因为她跟球侠单位的两只小动物学了“占坑”的本事。 [s:236] 其他两个,申请审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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