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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毛主席对达赖的预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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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老船长
时间:
2008-4-19 16:42
标题:
毛主席对达赖的预言
毛主席在八届二中全会的讲话中写到:“这里再讲个达赖的问题。佛菩萨死了两千五百年,现在达赖他们想去印度朝佛。让他去,还是不让他去?中央认为,还是让他去好,不让他去不好。过几天他就要动身了。劝他坐飞机,他不坐,要坐汽车,通过噶伦堡,而噶伦堡有各国的侦探,有国民党的特务。
要估计到达赖可能不回来,不仅不回来,而且天天骂娘,说‘共产党侵略西藏’等等,甚至在印度宣布‘西藏独立’;他也可能指使西藏上层反动分子来一个号召,大闹起事,要把我们轰走,而他自己却说他不在那里,不负责任。
这种可能,是从坏的方面着想。出现这种坏的情况,我也高兴。我们的西藏工委和军队要准备着,把堡垒修起来,把粮食、水多搞一点。我们就是那几个兵;横直各有各的自由,你要打,我就防,你要攻,我就守。我们总是不要先攻,先让他们攻,然后来他一个反攻,把那些进攻者狠狠打垮。”
..........后来事态的发展,与毛泽东的这种预计基本一致。他继续写道:“跑掉一个达赖,我就伤心?再加九个,跑掉十个,我也不伤心。我们有经验一条,就是张国焘跑了并不坏。捆绑不成夫妻。他不爱你这个地方了,他想跑,就让他跑。
跑出去对我们有什么坏处呢?没有什么坏处,无非是骂人。我们共产党是被人家骂了三十五年的,无非是骂共产党‘穷凶极恶’、‘共产共妻’、‘惨无人道’那一套。加一个达赖,再加一个什么人,有什么要紧。再骂三十五年,还只有七十年。
一个人怕挨骂,我看不好。有人怕泄露机密,张国焘还不是有那么多机密,但是没有听见因为张国焘泄露机密,我们的事情就办坏了。”
主席都过世30多年了,达赖同志还坚定不移的按照主席当年的指示办事,没有一丝一毫有超出主席的预估,耍的还是主席说的那一套。“他也可能指使西藏上层反动分子来一个号召,大闹起事,要把我们轰走,而他自己却说他不在那里,不负责任。”
作者:
理想与现实
时间:
2008-4-19 18:10
刚从网上看到,转贴:
达赖喇嘛统治下的西藏封建农奴制度是一种比欧洲中世纪农奴制还要残酷、黑暗的社会制度。保护和维系农奴主经济利益的是神权与政权相结合的政教合一的政治制度。它从精神和政治上对人民实行统治和压迫。西藏地方政府噶厦由地位显赫的僧侣和贵族组成,拥有等级森严的社会政治法律制度。《十三法典》、《十六法典》,按血统贵贱,身份高低,把人划分为三等九级。
规定“人有上、中、下三等,每等人又分上、中、下三级”。藏王、大小活佛及贵族属“上等人”,商人、职员、牧主等属“中等人”,铁匠、屠夫和妇女等属“下等下级人”。各等人的生命价值差别巨大。这两部法典规定,作为“上等上级人”的“命价”为“无价”,或“遗体与金等量”;作为“上等中级人”的“命价”为“三百至四百两”(黄金),而被列为“下等下级人”的铁匠、屠夫、妇女等,“命价”则仅为“草绳一根”,“杀铁匠、屠夫等,赔命价草绳一根”(详见《十三法典》第七条“杀人命价律”)。
为了维护这种“三等九级”的制度,法典严厉惩罚以下犯上的行为。《十三法典》第三条明文规定:“卑贱与尊贵争执者拘捕”;第八条规定:“伤人上下有别:民伤官,视伤势轻重,断伤人之手足;主失手伤仆,治伤不再判罪。主殴仆致伤,无赔偿之说。”《十三法典》第四条“重罪肉刑律”更规定肉刑为:“挖眼、刖足、割舌、砍手、推崖、溺死、处死等”。不仅各级政府设堂办狱,而且大的寺庙、各庄园领主、部落头人也可办案。在现存的一份由达赖亲署给各宗本等官员的命令中就重申,哲蚌寺有权处理各种诉讼案件、定罪量刑。
达赖喇嘛统治西藏时期,为了一次普通的佛事活动和给达赖喇嘛过生日的两份档案:“热格:本处需进行天女敬食佛事,需头颅四具、肠子十副、净血、污血、废墟土、寡妇经血、麻风病人血、各种肉、各种心、各种血、阴地之水、旋风土、向北生之荆棘、狗粪、人粪、屠夫之靴等物,务于20日送往次曲康。次曲康19日”
“致热刀头目:为达赖喇嘛念经祝寿,下密院全体人员需念忿怒十五施食回遮法。为切实完成此次佛事,需于当日抛食,急需湿肠一副,头颅两颗,各种血,人皮一整张,望立即送来。束斯基稍夏帕空”
[s:268] 太恐怖了
作者:
迷失的守望者
时间:
2008-5-19 10:42
毛主席就是毛主席!高!!!!
作者:
华宇
时间:
2008-5-19 11:00
[s:236] [s:236] [s:236] 毛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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