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足球网
标题:
唐队请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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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老船长
时间:
2006-11-20 11:00
标题:
唐队请进!
周日(11.19)找了部分队员又参加了一场邀请赛。这些队员都是我周六(11.18)原计划安排打整场比赛的,但由于新球友的加盟,只能安排他们半场。周日的活动也算是对他们的补偿。
由于昨天的活动是朋友组织的,之前没有谈费用。我在活动开始前,特别告之几个队员:1、不要向组织者支付任何费用;2、每人向我支付相当于平时1/2的费用(20元),多不退,少不补。大家表示认可后,我队队员全部首发上场参加比赛,表现出色,并打满全场,赢得赞誉。
赛后,组织者免收了我的费用,要求收取其他队员相当于平时1/4的费用(10元),不管水。
昨天我队参加人员(由我带领的):老船长、刘晖、陈童、刘晨。共赢余费用10*3=30元。现向你做一汇报,下次见面交给你,作为球队基金。
昨天还遇到了安子、小徐两位球友,代表对手出场。
作者:
泡泡唐
时间:
2006-11-20 19:49
好的,收到。
那天的对手,有我的同学和邻居,我有事情就没去参加,呵呵。
作者:
pioneer10
时间:
2006-11-20 23:51
船长怎么不喊我一起去呢
周六没踢好 正遗憾哩 :( ..
作者:
老船长
时间:
2006-11-21 10:30
还提喊你去呢?不知道我正生你气哪!明明是自己的不对,我们的副领队和新闻官也从不同角度给你指出来了,小官更用他擅长的“忽悠”方式提醒你,我为了让你安心养病,同时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反思,没有批评你.........一星期过去了,你来了,跟我打了个招呼,就不提这事了,小官拿这事跟你继续“逗”,你还是回避.........
小娃娃,你要知道我也是个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哪,就象你这样,有好事我能想着你吗?尤其象周日这样的活动,完全是我个人私自联系的,与我们的俱乐部无关。(就象上次我们在人大附中的意外相遇一样)
今天借小童这件事,我向诺亚方舟的新老朋友们再次说明:我们是一个业余组织,没有严格的制度(麦肯曾经说我们严,其实她是不了解除他们队之外的其他绝大多数“象样的”业余球队的管理方法,大家可以上网搜一搜其他知名球队的作法,看我们到底严不严?),但不要制度或有令不遵,结果只有一个——解散。
开车的朋友知道,罚单已经开出,必须先去交罚款,没有商量!行政复议,那是之后的事情。
事情大小不同,但道理是相通的啊!请朋友们三思。
作者:
pioneer10
时间:
2006-11-21 17:39
恩 我知道错了
我不是不知错挖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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