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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告】北京诺亚方舟足球队领队令(第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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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老船长
时间:
2006-11-18 12:58
标题:
【公告】北京诺亚方舟足球队领队令(第一号)
北京诺亚方舟足球队现在册正式队员——童书开(pioneer10)因违反球队考勤制度,罚款40元。
我命令:该队员须于下次活动之前,将40元罚款主动交给泡泡唐队长。
北京诺亚方舟足球队领队:老船长
2006/11/18[/hide]
作者:
pioneer10
时间:
2006-11-21 23:03
有个小小的请求
我不希望我拿父母或者我女朋友的钱交这个罚款
等我这个月工资拿到之后再补交
因为他们出钱供我参加球赛我已经很过分
我没有再让他们为我付这个罚款的资格
我必须用自己的劳动所得来付
请领导考虑我的请求 谢谢
作者:
老船长
时间:
2006-11-22 11:09
我再次强调:罚单已经开出,而且是建队以来的第一张罚单(同时受罚的小官,已当场执行),本处罚必须执行——杀无赦!
任何事情都要有最后的承担者:好事,要有承担者,他的承担结果是“遭受”到表扬(可能是精神的,可能是物质的,也可能都有);坏事,要有承担者,他的承担结果是“遭受”到制裁(可能是精神的,可能是物质的,也可能都有)。这是一个责任问题。一个敢于负责任的人,是英雄,是好汉。责任感,是男人最高贵的品质!
球队组委会、唐队、小童:我宣布——这张罚单我来承担!明晚活动前,罚款必交唐队手。
作者:
pioneer10
时间:
2006-11-23 09:45
这话怎么说的?
这是我的错又不是您的错?船长您这么做不是打我脸么?
如果周末我不必加班能参加活动我定会交唐队手里,不能参加活动的话我打唐队卡里
您千万别生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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