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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北京诺亚方舟足球俱乐部领队令(第六号) [打印本页]

作者: 老船长    时间: 2011-5-10 21:05     标题: 北京诺亚方舟足球俱乐部领队令(第六号)

2011年5月8日,北京诺亚方舟足球俱乐部原注册队员雪山飞狼(张玥)在俱乐部第一主场休息室门前因“谈论踢球问题”与队友肥罗(曹志强)产生分歧,继而突然蹬踹肥罗(曹志强)。

雪山飞狼(张玥)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俱乐部章程,是球霸行为,并造成极坏影响。


根据北京诺亚方舟足球俱乐部章程,现做出开除雪山飞狼(张玥)、论坛除名、不再接受其以各种形式申请参加我俱乐部活动的决定。







北京诺亚方舟足球俱乐部领队:老船长
                  2011/5/10
作者: 李岩    时间: 2011-5-10 21:15

每个人都应该从这件事当中悟出点什么
作者: 极地之光    时间: 2011-5-11 07:36

反思中………………
作者: 华宇    时间: 2011-5-11 08:03

冲动是魔鬼啊。何必呢。哎
作者: 非人    时间: 2011-5-19 09:20

李岩 发表于 2011-5-10 21:15
每个人都应该从这件事当中悟出点什么

悟出了很多很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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