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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北京诺亚方舟足球俱乐部领队令(第四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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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老船长
时间:
2010-12-15 20:10
标题:
北京诺亚方舟足球俱乐部领队令(第四号)
2010年12月14日,北京诺亚方舟足球俱乐部4队注册队员陈申因不满4队副队长芦苇在活动总结中的批评意见,在俱乐部官方网站的相关回帖中,对芦苇进行侮辱、谩骂、恐吓,情节恶劣,给芦苇个人和俱乐部带来伤害和较坏影响。俱乐部理应给以严惩!
今考虑到陈申事后能够反思,分别给芦苇、4队队长李岩、俱乐部领队老船长打电话承认所犯错误,态度诚恳,并已得到了主要当事人芦苇的原谅;另外,芦苇本人也特别向俱乐部提出了希望对陈申减免处罚的请求,因此,本次俱乐部决定对陈申从轻处罚。
根据北京诺亚方舟足球俱乐部章程,现做出暂时停止陈申上场参加俱乐部组织的与足球有关的各种活动的决定。期限自即日起至2011年2月14日止。
北京诺亚方舟足球俱乐部领队:老船长
2010年12月15日
作者:
陈申
时间:
2010-12-16 01:15
服从俱乐部处罚,给四队和俱乐部带来了负面影响,在这向四队和俱乐部道歉,下不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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